在遼北某縣城,王某某與其丈夫是一對“明星”夫妻,丈夫任副縣長,王某某任科技局黨組書記、局長。事業上本該相互支持、比翼齊飛的一對伉儷,結果雙雙敗在了金錢和利益之下。這對落馬的夫妻官員自身不正,忽視家風家教,最終給自己和家庭帶來災難。
1.某縣科技局原黨組書記、局長王某某受他人請托,為他人子女工作調動提供幫助,收受2萬元現金。
2.王某某在春節期間收受多家下屬企業所送禮金,共計18萬元。
3.王某某在其丈夫(某縣副縣長)被審查調查期間,轉移丈夫受賄所得的金條、手表等貴重物品,對抗組織調查。
4.王某某受到留黨察看二年、政務撤職處分。
紀法釋義
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
第二十八條 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刑法規定的行為,雖不構成犯罪但須追究黨紀責任的,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,損害黨、國家和人民利益的,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。
第五十六條 對抗組織審查,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;情節較重的,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;情節嚴重的,給予開除黨籍處分:
(一)串供或者偽造、銷毀、轉移、隱匿證據的;
(二)阻止他人揭發檢舉、提供證據材料的;
(三)包庇同案人員的;
(四)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,掩蓋事實的;
(五)有其他對抗組織審查行為的。
第八十八條 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、禮金、消費卡和有價證券、股權、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,情節較輕的,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;情節較重的,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;情節嚴重的,給予開除黨籍處分。
收受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的,依照前款規定處理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
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予以警告、記過或者記大過;情節較重的,予以降級或者撤職;情節嚴重的,予以開除:
(一)貪污賄賂的;
(二)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;
(三)縱容、默許特定關系人利用本人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的。
拒不按照規定糾正特定關系人違規任職、兼職或者從事經營活動,且不服從職務調整的,予以撤職。
第三十四條 收受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禮品、禮金、有價證券等財物的,予以警告、記過或者記大過;情節較重的,予以降級或者撤職;情節嚴重的,予以開除。